(违法事实):2019年8月23日22时15分至22时30分三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刘立国(R200400178)、解国旭(R280400162)在出示执法后由刘颖配合对三河市玖约网吧进行检查,检查中发现该网吧证照齐全,且正在营业,执法人员在网吧内发现3名上网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,其中有2人疑似为未成年人,玖约网吧涉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、涉嫌未按规定核对、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,涉嫌违反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一条、第二十三条之规定,该行为不适用“三步式”行政执法程序,执法人员下达了《行政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》、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、《调查询问通知书》,要求网吧负责人到三河市文广旅局接受调查询问,刘颖予以签字确认,现场有录像资料为证。 2019年8月26日,经我局立案后,于9月10日对张腾进行调查询问,张腾承认刘颖为玖约网吧夜班收银员并接纳2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、未按规定核对、登记1名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的事实。 (证据): 1、《行政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》壹份; 2、对张腾的《调查询问笔录》壹份,证明当事人承认刘颖为玖约网吧夜班收银员并接纳2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、未按规定核对、登记1名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的事实; 3、对刘颖的《调查询问笔录》壹份,证明刘颖承认玖约网吧接纳2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事实; 4、《网吧消费人员信息采集表》壹份; 5、对玖约网吧上网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《调查询问笔录》贰份,证明2名未成年人在玖约网吧上网的事实; 6、玖约网吧2名上网的未成年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,证明其身份; 7、赵秀芳、张腾身份证复印件壹份,证明当事人身份; 8、三河市玖约网吧《工商营业执照》、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复印件壹份,证明其资质; 9、现场执法照片壹份; 10、执法过程录像壹份:证明现场检查过程合法。 |